前海方案一览|主打发展现代服务业 港澳人士可担任法定机构职务
9月6日,中共中央公布《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方案》,支持进一步扩展前海合作区发展空间,包括将前海合作区扩展至原来的8倍,达至120.56平方公里,而前海合作区既有相关支持政策,也将按程序覆盖到新扩大区域。
到底前海未来有何变化?哪些规划值得重点关注呢?
前海合作区总面积扩展8倍
《方案》提出,进一步扩展前海合作区发展空间,前海合作区总面积由14.92平方公里扩展至120.56平方公里,涉及深圳宝安、南山多个片区。
具体而言,扩区后的120.56平方公里除了原有的前海合作区,还包括南侧毗邻的蛇口及大小南山片区22.89平方公里,北侧毗邻的宝安中心区及大铲湾片区23.32平方公里,机场及周边片区30.07平方公里,会展新城及海洋新城片区29.36平方公里。
事实上,早在2019年1月,“推动前海合作区扩区”就被写入当年的深圳市政府工作报告。当年发布的《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提出,要适时修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研究进一步扩展前海发展空间,并在新增范围内实施前海有关支持政策。
管理体制有待探索
前海合作区扩区并非设立单独的行政区,而是涉及宝安、南山多个片区,需要构建科学合理,有利于发展的管理体制。
《方案》提出,要推进以法定机构承载部分政府区域治理职能的体制机制创新,优化法定机构法人治理结构、职能设置和管理模式;积极稳妥制定相关制度规范,研究在前海合作区工作、居留的港澳和外籍人士参与前海区域治理途径,探索允许符合条件的港澳和外籍人士担任前海合作区内法定机构职务;推进行业协会自律自治,搭建粤港澳职业共同体交流发展平台。
《方案》要求,广东省和深圳市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管理体制机制,强化对前海合作区新扩大区域的协调管理,统一规划、统一监管,积极探索行政区和经济区适度分离下的管理体制问题。简单而言,未来需要理顺前海合作区与相关行政区的权责关系,扩区后前海合作区的管理体制问题有待地方探索。
去年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以立法形式,就前海合作区扩区后的管理作出规定。根据条例,前海管理局在市政府领导下,依照条例履行前海合作区开发建设、运营管理、产业发展、法治建设、社会建设促进等相关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可以实行企业化管理但不得以营利为目的。经国务院批准的前海合作区扩展区域的事权划分由市政府另行规定。
扩区后的前海合作区集合海港、空港、综合保税区、国际会展中心,创新资源要素和龙头企业聚集,加上前海既有的政策有望覆盖到新扩片区,前海合作区的产业类型和城市功能配套更加丰富。除了利好深圳的发展,更会带动粤港澳大湾区的发展,将为寻求更广阔发展空间的港资、港企、港人提供更多发展选择和机会。
一平台一枢纽
《方案》提到,前海合作区将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全面深化改革创新试验平台,建设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枢纽。目标在2025年,建立健全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前海合作区初步形成具有全球竞争力的营商环境;2035年,前海合作区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更加完善,营商环境达到世界一流水平,并建立健全与港澳产业协同联动、市场互联互通、创新驱动支撑的发展模式。
在打造全面深化改革创新试验平台方面,《方案》提到要推进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加快科技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创新合作区治理模式等4点,包括建立健全联通港澳、接轨国际的现代服务业发展体制机制;推动现代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聚焦人工智能、健康医疗、金融科技、智慧城市、物联网、能源新材料等港澳优势领域,创新科技合作管理体制,促进港澳和内地创新链对接联通;探索允许符合条件的港澳和外籍人士担任前海合作区内法定机构职务等等。
在建设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枢纽方面,将涉及深化与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提升法律事务对外开放水平、高水平参与国际合作,包括在CEPA框架内,支持前海合作区对港澳扩大服务领域开放;探索完善前海合作区内适用香港法律和选用香港作仲裁地解决民商事案件的机制;加强与国际港口和自由贸易园区合作,建设跨境贸易大数据平台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