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双减|实施补习班收费“政府指导价” 三部门将开展年检
为落实双减政策,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三部门周一(6日)联合发布《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的通知》,要求义务教育阶段线上和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属于非营利性机构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国家发改委就上述《通知》发布答记者问,指出为保证制定的政府指导价能严格执行,督促培训机构每年将收费标准等资料报送当地教育、发展改革和市场监管部门。
发改委指出,依据《价格法》规定,政府指导价是指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定价权限和范围规定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指导经营者制定的价格。根据《价格法》规定和“双减”意见精神,对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制定政府指导价要把握几个方面要求。
一是明晰定价原则和范围。要坚持学科类校外培训公益属性,以平均培训成本为基础,制定线下和线上学科类校外培训的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二是明确定价权限,线下培训的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由省级发改革部门会同教育部门制定,或经省级人民政府授权由地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制定;线上培训则由培训机构办学许可审批地省级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教育部门制定。
三是加强成本调查,严格核减不合理成本,尤其是加强对培训机构人员薪酬、培训场地租金、宣传费、研发费用、固定资产折旧费等主要成本项目,以及关联交易的调查审核。四是科学实施分类定价。五是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六是明确实施时间,各地要于2021年底前出台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政府指导价管理政策,并做好政策衔接。
发改委续指,为保证政策执行到位,要求各地督促培训机构按照规定通过网站、收费场所、线上应用程式、公开媒体等途径,将学科类校外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收费标准、教师资质等信息提前向社会公开;将招生简章、收费标准、教师资质等资料,连同上一年度收入、成本、利润以及关联交易、政策执行等情况,于每年6月底前分别报送给当地教育、发展改革和市场监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