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巴巴再触《反垄断法》 旗下公司共6宗案件分别罚款50万元
撰文: 叶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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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在周三(7日)发布消息,说明该局早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规定,对互联网领域22宗起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件的立案调查结果,涉事企业被处以行政处罚,分别罚款50万元(人民币.下同)。
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清单,阿里巴巴旗下公司阿里网络及阿里创投,共涉及6宗案件,分别是收购天鲜配股权案、与上海商投集团设立合营企业案、收购纽仕兰股权案、收购广州恒大足球股权案、收购五矿电商股权案、与浙江创新投资设立合营企业案。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的通报,阿里巴巴共被罚款300万元。
此外,内地另一间科网巨企腾讯亦卷入其中,共涉及5宗案件,分别是收购58股权案、收小红书股权案、收购搜狗股权案、收猎豹移动股权案、收购蘑菇街股权案,共被罚款250万元。
值得一提是,阿里巴于今年4月曾因在境内网络零售平台服务市场实施“二选一”垄断行为,被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天价”罚款,总额高达182.2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