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公安前厅长马明受贿1.5亿元受审 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撰文: 米乐 叶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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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首名被提出公诉的“老虎”,是内蒙古公安厅前厅长、政协前副主席马明,其涉嫌受贿1.5亿元。
案件周四(27日)在山东淄博中级法院一审开庭,马明被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将择期宣判。
公诉机关指控,在2000年至2019年期间,马明利用担任吉林省松原市委常委、副市长,吉林省商务厅党组书记、厅长,吉林省辽源市委书记,吉林省副省长、公安厅长,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公安厅厅长,内蒙古政协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利用其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企业经营、职务调整、案件处理和获取贷款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财物,共计折合1.5785亿余元。
官方传媒报道指,公诉机关在庭审中出示相关证据,马明及其辩护人进行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发表意见。其后,马明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案件将择期宣判。
值得一提是,内蒙古政法系统已有多名要员落马,例如马明的前任赵黎平,因犯故意杀人、受贿、非法持有枪支、弹药、非法储存爆炸物罪被判处死刑,以及与赵黎平同期任职内蒙古政法委书记邢云、司法厅厅长徐呼和等。此外,内蒙古公安厅的两名副厅长孟建伟、赵云辉也相继落马。
(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