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名台湾诈骗犯自西班牙押解到大陆  7名主犯判囚10年至13年

撰文: 彭琤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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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京法网事”微信公众号发布的讯息,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周五(16日)对从西班牙押解到中国的被告人卢俊铭等35人电信网络诈骗案进行公开开庭宣判。
法庭认定卢俊铭等35名被告人均构成诈骗罪,其中卢俊铭等7名主犯被依法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3年至10年不等刑罚;林育庆等28名从犯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8年至4年半不等刑罚。上述人员均为台湾居民。

庭审现场。(“京法网事”微信公众号)

法院认为,卢俊铭等人伙同他人诈骗被害人钱财,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均应予惩处。此外,卢俊铭等人为实施诈骗犯罪而结成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冒充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在境外实施电信网络诈骗,酌情应予从重处罚。鉴于卢俊铭等人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可予以从宽处理,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西班牙此前与中国联合展开“长城行动”,打击针对中国的电讯诈骗案。中国并于2017年1月,依据2005年与西班签署的引渡条约,向西班牙外交部递交引渡请求书,经过2年多庭审程序,西班牙国家法院同意将全部疑犯,包含台籍疑犯陆续引渡到中国大陆,当时引起台湾政府抗议。

2019年6月7日,94名冒充公检法机关工作人员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台湾籍犯罪嫌疑人被中国大陆公安机关从西班牙押解到大陆。(新闻)

2018年5月,西班牙开始将台籍疑犯引渡到中国大陆。2019年6月,西班牙继续引渡94名台籍疑犯至中国大陆审判。台湾外交部当时表示,共有219名台湾人在西班牙涉及跨国电信诈骗案被捕,已有217人遭遣送至大陆。

2020年12月31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自西班牙押解到大陆、被控电信诈骗的台籍民众郭政瑝等29人宣判有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至4年6个月,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