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海棠文学网站发表BL作品 甘肃兰州公安抓捕50逾名网文写手
内地近日网传多名年轻作者因在台湾海棠文学网发表色情小说,遭甘肃兰州公安异地传唤或跨省抓捕,作者被指涉“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事件引发广泛讨论,亦被质疑存在“远洋捕捞”“量刑过重”的情况,有北京、上海等地律师表示愿提供法律援助。
微信公众号“水瓶纪元”去年发表的文章披露,过去几年间,内地各网络文学平台逐步收紧审查制度,使耽美(描述男性之间恋爱的创作)作者们被迫翻墙,选择服务器在台湾的海棠文学城进行创作。
安徽警方自2024年6月以来跨省抓捕了50多位在海棠文学城写文的作者,其中涉案金额最多高达184万(人民币,下同),判刑四年零六个月。
根据内地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的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今年5月,内地网络再次传出有作者遭甘肃兰州警方传唤的消息,一名自称作者的博主在微博发文,称因家庭贫困,在台湾“海棠文学城”网站写文赚钱补贴家用,数年来稿费仅4000余元,但仍遭到甘肃警方传唤。她了解到,同一批被抓的有几个甚至还是在校大学生,检察官称六月份案件就会移送法院。
还有博主发文指,前一天晚上收到研究生的拟录取通知,但次日就被警察找到大学宿舍被带走,研究生资格也被取消。
自称经办安徽案件的律师汤弘扬总结,这次涉案被传唤的基本都是“小作者”,其中很多没有获利或者收益微薄。之前对于这类作者几乎没有处理,或者酌定不起诉。而现在看起来是要推到法院去定罪量刑;这批涉案作家年龄普遍较小,有90后、00后甚至05年出生。
舆论质疑“远洋捕捞”“量刑过重”
事件引发广泛关注,舆论质疑兰州警方是否存在“远洋捕捞式执法”。在内地,所谓 “远洋捕捞”执法,一般指执法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出于对个人或部门利益的追求,而采取的违背法律原则和公正原则的执法行为,涉及异地抓捕民营企业家,查封、冻结,甚至划转外地企业和个人财产的情况。
除此之外,事件也引发有关淫秽物品犯罪量刑过重的争议。陆媒《新京报》曾总结,内地有关淫秽物品犯罪争议仍未平息。多名法学界人士认为,犯罪金额标准是否陈旧,淫秽物品认定标准、由谁认定,仍有厘清的必要。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陈永生曾就李鑫案发表意见,称认为如果是以违法所得的金额来定罪量刑,法官应该考量20年间经济飞速发展带来的人们收入水平大幅增长和货币贬值等因素,25万元的购买力在2004年和2025年显然不同。其他以金额为量刑基本依据的罪名多对金额标准做出了调整,比如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
目前,有律师表示,此次甘肃兰州抓捕的部分作者面临刑事追诉,且多为年轻、贫困的弱势群体。部分关心此事件的刑事辩护律师自愿组成法律援助团队(多执业于北京、上海等地),包括金宏伟、仝宗锦、陈碧、赵宏等,将会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涉案作者及其家属提供力所能及的法律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