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电商热卖“婴儿高跟鞋”掀骂战 网民轰:审美畸形似三寸金莲

撰文: 许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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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内地网络上热传一款电商平台贩售的“婴儿高跟鞋”,因外观酷似传统裹足鞋“三寸金莲”,引发网民强烈反感,不少人斥责为“审美畸形”。对此,有店家客服回应称,该商品仅为装饰用途,并非真正供婴儿穿著。

陆媒《封面新闻》5月8日报道,经记者检索发现,类似“婴儿高跟鞋”产品在多个电商平台上均有销售。商品名称多标榜为“婴儿软底高跟鞋”、“拍照摆拍道具”,价格约23.9元人民币,“适用年龄从0至6个月”,颜色款式繁多,单一平台销售量达800多双。

网民发布的商品截图。(封面新闻)

有网民在社交媒体上贴出婴儿穿著该款高跟鞋的图片,并附文称“1岁宝宝人生第一双高跟鞋……”。但不少网民在留言区表达不满,认为产品令人不适,“有点像裹小脚穿的三寸金莲”、“虽然只是摆拍用的,但不知道为什么还是引起我强烈的不适”、“畸形审美背后,有人故意而为之”。也有声音指出,“只是艺术照用吧”、“满足家长的打扮欲望”。

成都医学院心理学院副教授徐云接受《封面新闻》采访时指出,这类婴幼儿成人化审美现象其实反映的是家长将自身审美强加于孩子的倾向。“孩子可能会觉得,我要打扮成这样才能得到父母的喜爱,从而故意迎合家长,进而影响到其价值观的塑造,甚至可能造成人格的扭曲。”

徐云强调,在成长过程中,儿童面临社会化的历程,会逐渐适应一套社会规范。而这些成人化审美的输入,并不符合婴幼儿所处阶段的心理与认知发展。

成都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博士黄梓航则表示,这类婴儿用品的“成人时尚化”倾向与消费主义密切相关。“部分家长有‘晒个性娃、追求独特’的心理需求,也促进了这类商品销售。”他建议,家长应更有意识地思考自身行为是为了孩子发展,还是满足自我需求,当两者冲突时应优先考虑儿童的发展需要。

商品标注类型为学步鞋。(封面新闻)

从法律层面,四川发现律师事务所律师、四川省反家暴知识普及基地研究员贺海燕指出,对幼童进行成人化穿搭或“擦边”行销,可能对儿童权益构成多重侵害。她表示,部分商家以“软底”、“摆拍”为由规避产品安全标准,涉嫌违反《产品质量法》第13条,危及儿童人身安全。

贺海燕补充,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5条,禁止以带有暗示性的方式使用儿童形象。一些以“性感风”、“公主风”为卖点的商品,可能将儿童物化为成人审美的对象,甚至助长恋童产业链。“若家长为博流量强迫孩子穿戴成人化服饰,可能构成监护权滥用。”

她指出,《民法典》第35条规定,“监护人实施监护行为应最大限度尊重未成年人真实意愿,不得损害其身心健康”。若家长违背这一原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商品截图。(封面新闻)

贺海燕建议,从法律、平台、自律与公众监督多方面著手治理此类现象。一方面,应制定《儿童用品通用技术要求》,增设审美健康条款,明确禁止成人化元素出现在婴幼儿用品中。另一方面,电商平台应签署《儿童友好型商业公约》,建立“成人化商品灰名单”预警系统。

贺海燕呼吁,社交平台应对“儿童穿搭”内容进行分级管理,运用AI技术识别高跟鞋、豹纹等成人化元素,自动限制未成年帐号浏览,并设立举报通道,对违规帐号采取降权、封禁等处罚。

在社会治理层面,贺海燕强调,应强化家校联动,透过开设家长审美教育课程,提升监护人辨识与反思能力。对于长期未整改的违规平台,检察机关也应提起公益诉讼,敦促建立整改机制,保障未成年人成长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