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女组织高考作弊 先迁户西藏再由研究生上阵替考 9人获刑
山东一名女子多次为学子办理“高考移民”,再找人代替他们参加高考,其中不乏哈尔滨工业大学的在读研究生参与其中。
2月19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该案二审刑事判决书,5名组织者共同故意实施组织考试作弊犯罪行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含缓刑)至两年六个月,2名替考者和2名考生家长犯代替考试罪,被判刑期不等的拘役。
案情显示,主犯李某英为山东东明县一名无业文盲。2017年底至2018年初,李某英分别与两位学生母亲商议,将均在山东上高中的两位学生的户口迁往西藏,便于高考录取。随后,两位学生母亲通过李某英分别在西藏林芝购买房产,并将儿子户口迁至该地,办理了身份证件,在西藏报名参加2018年高考。
在该案中,其中一名学生母亲支付李某英70万元(人民币,下同),其中60万元用于办理在西藏购房、迁移户口等事宜,10万元用于办理代替考试事宜。
随后,李某英将替考一事委托给该案另一主犯,即菏泽的李某帅办理。李某帅与正在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分校读研究生的刘某联系,承诺考上“一本”(一般指重点本科高校)给付报酬4万元,刘某答应并联系同学姚某一同替考。最终,以冒名顶替方式参加高考的两名中学生分别获取489分及321分,高分者获西安武警工程大学密码工程学院录取,低分者未达到本科录取分数线未被录取。
2018年9月,李某英又因其外甥学习成绩较差,以类似手法将其户口迁往西藏,并找人代替其参加高考。判决书显示,李某帅因该案非法获利2.1万元,负责代考的刘某因该案非法获利7.4万元。获西安武警工程大学取录的学生遭开除学籍和军籍。
在该案中,5名组织者共同故意实施组织考试作弊犯罪行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含缓刑)至两年六个月,2名替考者和2名考生家长犯代替考试罪,被判刑期不等的拘役。其中刑罚最重的是李某英及李某帅,均判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