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等五部门:取消供水、供电、供暖等不合理收费
撰文: 林芷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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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等5个部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明确取消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环节不同名目的各种不合规收费项目。
《意见》明确5个重点任务,包括清理取消不合理收费;加快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合理制定并动态调整供水、供电、供气、供暖价格;严格规范价格收费行为,对确需保留的少数收费项目实行清单管理;提升服务水平,加快完善行业服务质量规范和评价体系;改善发展环境,加快放开经营服务市场,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推动形成公平开放、竞争有序、行为规范的市场环境。
《意见》提出,深化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市场化改革,区分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和竞争性环节,明确属性定位,合理界定政府、企业、用户的权利义务,进一步深化公用事业领域“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竞争性环节的市场化,提升对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价格监管的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水平。
《意见》指出,到2025年,清理规范相关收费取得明显成效,科学、规范、透明的价格形成机制基本建立,政府投入机制进一步健全,相关行业定价办法、成本监审办法、价格行为和服务规范全面覆盖,水电气暖等产品和服务供给的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公用事业,是城镇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近年中国城镇公用设施建设不断加强,却依然存在不合理收费,指定施工单位、材料供应商,企业服务效率差等问题;清理取消不合理收费,不会对水电气暖价格造成大影响,有利减轻用户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