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违章者“销分”6年来受贿逾千万 湖南交通警判囚14年罚100万元
撰文: 姜庚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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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长沙交警姚克锋自2011年起,利用职务便利为违章者“销分”,包括擅自免分、免罚,或修改记录从而降低处罚金额。在此过程中,他透过中间人收取“好处费”,涉案金额超过1千万元(人民币.下同)。
长沙岳麓区法院日前公布姚克锋案件的判决书,姚克锋被判刑14年,罚款100万元。
根据判决书,曾任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科信大队系统管理员的姚克锋,由于对系统操作了如指掌,且为该系统的最高权限人,知道并可修改各级工作人员的登入密码。姚克锋以职员原有的登入名称再加上空格键,去创建新的职员帐户,以便清除他人违反交通法的纪录,由于姚克锋并非以其本人帐户操作,一直以来,其改动纪录的做法并未被同事察觉。
姚克锋伙同其情人张某丙,于2011至2017年期间,滥用职权将他人的违法纪录免分、免罚或降低处罚金额,并从侯姓中间人收取近1100万元贿款,造成国家损失近94万元。而姚克锋则与张某丙用贿款买楼、买舖、买名牌等,过著奢侈生活。
判决指,姚克锋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伙同他人非法收受财物,涉及金额相当庞大,已构成受贿罪及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罚款100万元。姚克锋上诉后,长沙中院指案件证据充分,量刑适当,因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