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乐拼”山寨LEGO侵权罪成 9人获刑最高判囚六年罚九千万

撰文: 王兆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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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丹麦的“乐高”(LEGO)积木一直广受欢迎,内地亦涌现大量山寨LEGO的产品。当中,一家出品山寨LEGO的国内厂商“乐拼”(LEPIN)早在2016年已被“乐高”控告侵权。
“乐拼”几名相关人士去年被警方拘捕。9月2日,“乐高”侵犯著作权案在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宣判,9名被告人犯侵犯著作权罪,其中,主犯李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九千万,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据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指控,2015年起,被告人李某某指使被告人杜某某等人购买新款乐高系列玩具,并通过拆解研究,著手复制乐高玩具。2015年1月,李某某指使杜某某以个人名义注册乐拼玩具厂(后改名利豪玩具厂,2016年7月注销),复刻乐高玩具。

“乐拼”被控仿制乐高的“Great Wall of China”玩具。(网络图片)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指,“乐拼”仿制了乐高的“Great Wall of China”、“THE FLINTSTONES”、“DISNEY PRINCESS”、“ALL Terrain Tow Truck”等商品。

乐高方面报警,警方此后亦对乐拼立案调查。2019年4月起,被告人李某某等先后被捕或主动投案。

上海三中院审理后认为,该案不仅侵犯了知识产权、给权利人的商誉和经济利益造成重大损失,而且还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宣判现场。(澎湃新闻)

9月2日上午,上海三中院作出以下判决:被告人李某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九千万元;被告人闫某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十万元;被告人张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二十万元;被告人王某乙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百五十万元;被告人杜某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五十万元;被告人吕某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被告人王某甲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被告人余某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已缴纳);被告人李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同时,上述被告人的违法所得予以追缴,扣押在案的侵权商品及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等予以没收。

实际上,这并不是乐拼第一次被告。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8年曾裁定,乐拼侵权乐高,需要向乐高赔偿 1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