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安法|官媒:香港教育领域“排毒”不能再等 远离“黄师”毒害
撰文: 彭琤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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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区国安法第十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应当通过学校、社会团体、媒体、网络等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提高香港特区居民的国家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
官媒《人民日报》海外版周三(8日)发表题为《教育领域“排毒”,香港不能再等》的评论文章称,对于回归23年却仍未完成“去殖民化”的香港教育而言,正本清源、去除沉屙的良机已到。
评论指,修例风波以来,全港因涉及相关违法行为被捕的人员中,逾四成是学生;而在近期因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被捕的10人中,年龄最小的才15岁。“从朝气蓬勃的学生沦为恣意妄为的暴徒,一些香港青少年滑向黑暴深渊绝非一朝一夕之事,其根本在于教育系统‘旧疾之上累新屙’。”
评论又称,在香港不少学校,教育已严重偏离“一国两制”的正确方向,“黄师”们利用课堂大肆宣扬“港独”思想、美化暴力行为,散播“违法达意”“公民抗命”“仇警仇中”等极端言论,怂恿学生做“政治祭品”“街头炮灰”。而对于无良“黄师”犯下的罪行,香港“教协”、考评局为其百般开脱。
评论强调,教育领域“排毒”,香港不能再等。香港国安法的颁布实施,对于胆敢跨越红线,继续荼毒年轻人的“洗脑师”和“煽暴家”,相关执法部门必将依法对其实施精准打击,斩断其伸向校园的“政治黑手”,还青少年一片知识净土。
香港特区应切实承担起法律赋予的责任与使命,大力开展维护国家安全教育,让青少年学习、理解香港国安法的意义和重要性,增强维护国家安全的意识。也要让年轻人看清,“高悬的利剑”只是针对极少数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个人,而对广大香港市民而言则是充分保障人权与自由的“守护神”。
评论还呼吁香港教育主管部门抓住契机,强化落实宪法和基本法教育、国民教育和国情教育,帮助香港青少年重建国家认同,重塑与“一国两制”、爱国爱港相契合的价值观、历史观和国家观。
评论最后称,“有了香港国安法这部‘守护法’,有了国家安全教育这盏‘指明灯’,相信香港青少年终可远离‘黄师’毒害、‘港独’蛊惑和政治裹挟,在对香港和国家有真切、深入了解的基础上,建立起正确的价值观和世界观。”
(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