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晚舟引渡案】中国驻加使馆表强烈不满及反对 要求立即放人
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高等法院在温哥华当地时间5月27日11时公布了孟晚舟引渡案的第一个判决结果,认定华为公司副董事长、首席财务官孟晚舟符合“双重犯罪”标准。因此,对孟晚舟的引渡案将继续审理。
中国驻加使馆对此表示强烈不满及反对,并要求加拿大立即释放孟晚舟。
上述裁判结果出炉后,中国驻加拿大大使馆在推特(Twitter)上发布声明回应称,中方对有关决定表示强烈不满以及坚决反对,并已向加方提出严正交涉。
声明驳斥加方协助美国打压华为,声明要求,“我们再次敦促加方认真对待中方的严正立场以及关切,立即释放孟晚舟女士。”
华为对此事也作出回应,“我们对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高等法院的判决表示失望。我们一直相信孟女士是清白的,我们也将继续支持孟女士寻求公正判决和自由。我们希望加拿大的司法体系最终能还孟女士清白。孟女士的律师团队将不懈努力,确保正义得到伸张。”
据加拿大广播公司(CBC)报道,法官霍姆斯(Heather Holmes)在长达23页的裁决书中写到,美国检察官指控孟晚舟所犯下的罪行(offence),如果在加拿大境内发生,仍将被视为犯罪。此外她还表示,孟晚舟涉嫌的实质上是欺诈。加拿大《环球邮报》同样认为,这份裁决意味着孟晚舟将留在加拿大继续与美国的引渡令做斗争。
不过报道亦指出,法官霍姆斯的这份判决并不意味着孟晚舟一定会被引渡到美国。
据称,下一场听证会预计将在6月15日召开,而此案的最终结果可能会在9月底或10初宣布。
“双重犯罪”是加拿大引渡法的核心原则之一,即寻求引渡的国家对嫌疑人所指控的罪行在加拿大亦属于犯罪,这是开展引渡的先决条件。
加拿大警方于2018年12月1日应美方要求在温哥华国际机场逮捕孟晚舟,美方随后向加方提出了引渡要求,指控孟晚舟“隐瞒华为和伊朗的业务往来”、“对汇丰银行欺诈”,以规避美国对伊朗的制裁。
针对孟晚舟事件,中国官方数次发表声明。在5月26日,中国外交部发言人赵立坚曾重申:“中方在孟晚舟事件上的立场是一贯的、明确的。美加两国滥用其双边引渡条约,对中国公民任意采取强制措施,严重侵犯中国公民的合法权益,这是一起严重的政治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