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传确诊患者不再享受免费治疗 武汉卫健委否认

撰文: 南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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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中国确诊感染新冠肺炎病毒患者的治疗费用是由国家承担。不过,3月25日,网上流传武汉多个小区给业主的《告知书》,称自2020年3月24日起,武汉市政府不再对新冠肺炎病人免费治疗。不过,武汉市多个部门随后表示,该信息不属实。

网传告知书称,是根据武汉市委、市政府通知,24日起对非公外出发生新冠肺炎“接触、疑似、感染、确诊”等四类人员,武汉市政府不再给予免费治疗。相关隔离、检查、住宿等费用8000元人民币,确诊患者治疗费用40万元由市民自己承担。

网传《告知书》。(微博)

据悉,其中一小区属于武汉市洪山区张家湾街,位于白沙洲新城烽胜路。该告知书显示为物业公司楼栋客服发布给业主。

武汉市卫健委表示,并没有接到此类通知。“目前,武汉新冠肺炎患者治疗个人负担相关政策依照国家、省市要求严格执行。符合条件的费用,仍然按照按医疗保险有关政策规定报销。”武汉市医疗保障局工作人员说,没有发过此类通告。

张家湾街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一信息是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转载自网上的信息。张家湾街道表示,目前已经要求社区督促马上撤销不实消息,并发布澄清事实和承认错误的通知。

此前,3月17日,武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下发文件,文件强调,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凡在武汉地区定点医院发热门诊留观的患者,留观期间的门诊费及前期的检查、诊查费给予免费,由政府负担;凡在武汉地区隔离点收治人员、进住康复驿站观察人员(含出院后复查),相关医疗费用给予免费,由政府负担。

工作人员在武汉市第七医院进行环境消杀,为恢复正常医疗服务作准备。(中新社)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凡在武汉地区住院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核酸检测双阴患者,其住院期间所产生的个人负担医疗费用(含肺炎及其他合并的基础疾病治疗,但不包括器官移植、整形等其他特殊诊疗费用),对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费用扣除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政府负担;对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但有固定单位,享有其他保障方式的患者,相关医疗费用从原医疗报销渠道解决;其他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患者,相关医疗费用由政府负担。

但对于境外到武汉的人员,3月17日,武汉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通告称,当天0时起,所有境外来汉、返汉人员都将集中隔离14天,费用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