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贸易协议】人行就金融章节作说明 暗示非对美让步

撰文: 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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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多时的中美贸易战终于迎来关键时刻。1月15日,中共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中美全面经济对话中方牵头人刘鹤在华盛顿同美国总统特朗普(Donald Trump)正式签署中美第一阶段经贸协议。
1月16日,中国财政部公布共88页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美利坚合众国政府经济贸易协议》中英文签字文本,内容包括 知识产权、技术转让、食品和农产品、金融服务、汇率和透明度、扩大贸易等。
同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央行)在官方网站发布《关于中美第一阶段经贸协议金融服务章节的情况说明》(下简称《情况说明》),总体强调中美达成的金融服务业协议,是中国金融业开放成果的反映。

中国近来加速金融开放,图为2019年6月17日沪伦通正式启动,中国国务院副总理胡春华(前右二)出席。(新华社)

《情况说明》指,协议涉及的金融服务章节共24条,涉及银行服务,信用评级服务,电子支付服务,金融资产管理服务,保险服务,以及证券、基金管理及期货服务六方面。

人行认为,该协议有三个特点,其一是双方义务基本对等。在每个单独的领域,双方均就具体问题做出承诺。其二是中方承诺都是根据自身需要、已经主动推出的开放措施,协议只是反映和细化。其三是美方对解决中资机构近年来赴美展业遇到的实际难题也做出承诺,体现双方对等的权利和义务。

其中,中方承诺包括,“一是放宽金融业准入限制,放宽外资在保险、证券、基金管理、期货领域的持股比例和业务范围限制,取消新设立外资保险公司准入前30年保险业务经营资历要求等。二是在中国已开放的领域,依法受理并审批美资机构的业务资质申请,包括基金托管、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A类主承销、信用评级、电子支付、金融资产管理、保险、证券投资咨询等,其中电子支付领域根据中国相关行政许可程序明确了审批程序。三是优化具体业务监管规则,在评估外国银行分支机构从事基金托管业务时将综合考虑母行资质,这方面已经在部分外资银行开展了试点。”

而美方承诺包括,“一是美国认识到目前有中信集团、中国再保险集团、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等中国机构的申请尚未批准,确认将及时考虑此类申请;二是美国确认给予中国信用评级服务提供者、包括银联在内的中国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非歧视性待遇;三是美国将继续允许中国金融服务提供者在美收购不良资产的收购和处置。”

人行称,美方对解决这些问题做出积极的表态。这其中,中美双方共同承诺包括,“允许对方信用评级机构在现有合资企业获得多数股权,对彼此证券、基金管理和期货领域不设置歧视性限制措施,在银行服务及不良资产处置方面深化合作等。”

人行强调,总体看,协议内容与中国金融业扩大开放方向一致,既包括外资金融机构“引进来”,也覆盖中资机构“走出去”,有助于深化双方金融机构在两国金融市场的发展及合作。

为避免被外界指向美国让步,人行指,金融服务协议主要是对中国金融业开放成果的再次反映。而中南海早在2017年就已对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做出明确部署,制定金融业开放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而本轮金融业开放是中南海经过深思熟虑、充分论证后做出的正确部署,反映中国对自身金融业开放水平、开放必要性和紧迫性的清醒认识。而中资金融机构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完全有实力应对竞争、发挥好比较优势。

不过,人行也称,开放金融业并不是一放了之、放任自流,而是要强监管,防风险。中国将加强监管,在公司治理、市场建设、金融监管等领域尽快补齐短板,建好各类“防火墙”,使监管能力与开放水平相适应。

对于中美签署金融服务章节的积极意义,人行强调,一来将助力本国经济高质量发展;二来中美在金融领域加强互利合作有助于促进两国利益交融,实现优势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