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选后首个惠台政策 天津“46条措施”向台企台人提供同等待遇

撰文: 崔德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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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大选后,天津昨日(13日)推出首个大陆惠台新措施。
新措施合共46条,其中包括“为台湾企业提供同等待遇”以及“为台湾同胞提供同等待遇”。

天津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联合天津市发改委员会昨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津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具体措施》(以下简称“46条措施”) 。天津市台办副主任原清表示,“46条措施”释放出更多的发展红利,把大陆国家层面的惠台政策转变为天津的措施和行动,为台湾民众来津学习、生活、工作、创新创业提供“同等待遇”。

天津的“46条措施”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第1条至30条,为台企提供同等待遇,涉及科研、金融、重大技术装备及产业创新中心建设、5G研发、建筑垃圾城镇污泥资源化利用、园林废弃项目处理、再生资源网络建设、主题公园建设、航空、文化、体育、农业、医疗等内容。

第二部分为31条至46条,是为台湾民众提供同等待遇,涉及交通、教育、就医、文艺、求职、就业创业、住房、技能培训、职称评审、体育赛事、动漫设计、银行卡办理等内容。

原清表示,“46条措施”在制定的过程中,总结与吸取2018年天津释出的“52条措施”实施以来的作法,在推行台湾人习惯的输入法、申请公租住房、银行卡办理、摇号购车等方面提出务实举措,为台湾民众更好融入天津生活提供保障。

原清表示,“46条措施”著重发挥天津的资源优势,统筹津台经济社会发展,为台胞台企率先分享大陆和天津的发展机遇、更好地参与“一基地三区”建设创造有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