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与女友吵架 海南男放火泄愤致2死7伤被判死

撰文: 姜庚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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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一名黄姓男子去年4月因与女友吵架,一气之下放火烧毁10余辆电单车,火势蔓延到整幢楼,造成2人死亡、1人轻伤、6人轻微伤,房屋、电单车等财物损失共计价值近35万元(人民币.下同)。
海南一中院近日一审以放火罪判处黄男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另赔偿19名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损失共计50多万元。

事发于2018年8月10日凌晨,租住在陵水县椰林镇的黄男与陈姓女友在房内吵架,黄男自伤后去医院包扎,然后回到住处休息。翌日凌晨2时左右,黄男下楼买烟时愈想愈生气,想到将陈女送给他的电单车烧掉。

随后,他到住处1楼停车点,将其电单车旁边的另一辆电单车油管拔出,任汽油流到地面,再从地上捡起一个一次性口罩,淋上汽油点燃丢到地上,引燃了10余辆电动车,后火势蔓延至整幢楼,致20余人被困楼内。同年8月12日,黄男在陵水县人民医院被抓获。

海南一中院经审理认为,黄男为发泄私愤故意纵火,造成重大伤亡,危害公共安全,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份,被告人犯罪动机卑劣、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造成的犯罪后果极其严重,判处黄男死刑,另赔偿损失共计50多万元。

(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