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黄之锋周庭等被捕 人民日报:“颜色革命”死路一条
撰文: 彭琤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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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成员周庭,以及香港民族党召集人陈浩天等人今天(30日)遭警方逮捕一事,官媒《人民日报》当日发表锐评文章称,黄、陈等人被捕,警示受“反中乱港”分子蒙蔽的年轻人,不要去以身试法,并称“黄之锋等人的下场就是乱港分子的下场。”
《人民日报》的评论指,黄之锋、周庭、陈浩天等人纷纷落网,“这几人年龄都不大,但坏事没少做,手段狠,蹦得欢,乱港、祸港、卖港,不遗余力。”
评论续称,黄之锋在“占中”时就扮演不光彩角色。“无论宣扬‘港独’还是鼓吹暴力,无论抹黑港警还是赤膊上阵参与暴力,哪一项不涉嫌违法犯罪?如今被捕,实属活该。”
评论又强调,危害国家主权安全、公然挑战“一国两制”原则底线的违法犯罪活动,都会被追究法律责任。策划煽动、组织指挥激进暴动活动的乱港头目罪行昭昭,必然受到法律追究。
黄、陈等人被捕警示受反中乱港分子蒙蔽的年轻人,不要去以身试法,不要被他们颠倒是非的谬论所蛊惑,不要滥用自己的自由权利。
评论最后说,事实一再证明,暴力升级,“颜色革命”死路一条。“黄之锋等人的下场就是乱港分子的下场。真心爱护香港的年轻人,应当擦亮眼睛,回归理性和法治。乱港分子,莫再误判形势。”
(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