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江苏广西等6省区新设自由贸易试验区 差别化改革各有侧重

撰文: 姜庚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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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报道,国务院日前印发《中国(山东)、(江苏)、(广西)、(河北)、(云南)、(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在山东、江苏、广西、河北、云南、黑龙江等6省区设立自由贸易试验区。
方案指出,在上述6省区设立自由贸易试验区,是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新时代推进改革开放的战略举措。

报道指,方案针对6省区,提出各有侧重的差别化改革试点任务:

-山东自贸试验区

围绕加快推进新旧发展动能接续转换、发展海洋经济,形成对外开放新高地,提出培育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发展海洋特色产业和探索中日韩三国地方经济合作等方面的具体举措。

方案针对6省区,提出各有侧重的差别化改革试点任务。(资料图片)

-江苏自贸试验区

围绕打造开放型经济发展先行区、实体经济创新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提出提高境外投资合作水平、强化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撑和支持制造业创新发展等方面的具体举措。

-广西自贸试验区

围绕建设西南中南西北出海口、面向东盟的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形成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和丝绸之路经济带有机衔接的重要门户,提出畅通国际大通道、打造对东盟合作先行先试示范区和打造西部陆海联通门户港等方面的具体举措。

-河北自贸试验区

围绕建设国际商贸物流重要枢纽、新型工业化基地、全球创新高地和开放发展先行区,提出了支持开展国际大宗商品贸易、支持生物医药与生命健康产业开放发展等方面的具体举措。

云南自贸区将著重打造“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互联互通的重要通道。图为云南磨憨口岸,与老挝磨丁口岸对接。(视觉中国)

-云南自贸试验区

围绕打造“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互联互通的重要通道,建设连接南亚东南亚大通道的重要节点,推动形成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开放前沿,提出了创新沿边跨境经济合作模式和加大科技领域国际合作力度等方面的具体举措。

-黑龙江自贸试验区

围绕深化产业结构调整,打造对俄罗斯及东北亚区域合作的中心枢纽,提出了加快实体经济转型升级、推进创新驱动发展和建设面向俄罗斯及东北亚的交通物流枢纽等方面的具体举措。

自2013年起,中国已建设多个自由贸易试验区。(资料图片)

方案强调,自贸试验区建设过程中,要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完善风险防控和处置机制,实现区域稳定安全高效运行,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全。充分发挥地方和部门积极性,抓好各项改革试点任务落实,高标准高质量建设自贸试验区。

方案还指出,各地方要加强地方立法,完善工作机制,打造高素质管理队伍。各有关部门要及时下放相关管理权限,给予充分的改革自主权。要加强试点任务的总结评估,加强政策的系统集成性,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据了解,自2013年起,国务院已陆续批准建设上海、天津、广东、福建、辽宁、浙江、河南、湖北、重庆、四川、陕西、海南等12个自由贸易试验区。加上新设立的6个,目前,中国共有18个自贸试验区。

(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