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驻港领馆港人职员内地遭行政拘留15日 环球网:因嫖妓被拘

撰文: 许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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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01》早前报道,8月8日晚,任职香港英国领事馆职员的港人郑文杰(Simon Cheng),于深圳搭乘高铁回港,通知女友“正在过境”后失联,至今已超过10日。
内地官媒《环球网》今天(22日)发布消息指,郑文杰是“因嫖妓在深圳被拘”。

《环球网》报道指郑文杰“因嫖妓在深圳被拘”。(网站截图)

据报道,环球时报记者星期四从深圳罗湖警方了解到英国驻香港总领馆一香港籍雇员在内地受行政拘留处罚的更多资讯。报道引述罗湖警方说法指,8月9日,香港居民郑某杰(男,28岁,英文名:Simon Cheng)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6条之规定,被罗湖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报道特别提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6条涉及的是卖淫嫖娼。该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报道又指,对于郑某杰被拘留后警方为何没有通报其家属等质疑,罗湖警方回应指,案发后郑某杰本人提出请求,根据他的请求,警方依法对其违法行为未予通报其家属。

报道最后指,罗湖警方还对环球时报表示,中国是法治国家,任何人、任何组织从事违法犯罪活动都将受到法律惩处。

环球时报之后再发表社评《嫖娼被抓者想低调,西媒港记给他补刀》,指出嫖妓是很不光彩的事,恰是应郑文杰本人的请求,深圳警方没有通知他的家属。如果英国外交部和西方媒体不闹,港台媒体不炒,郑是有可能在被拘留15天之后悄悄回到香港的。

社评指出郑文杰虽是香港籍,但英国外交部却高调发声,西方和港台媒体更是热炒他被“送中”,都在极力把他的“失踪”与香港目前局势联系起来,抹黑中国内地的司法体系。

社评还指出香港一些媒体又祭出惯用技俩,宣称郑是“被嫖娼”,诬陷内地公安给他“栽赃”。文章说郑既非名人、也非近期很活跃的抗议人士,还经常来深圳,内地警方有何必要“搞”他?而且内地警方何时如此陷害过香港人?前些年有香港反对派人士在内地嫖娼被抓,自己回港后宣扬是“受陷害”,但那种辩解无法取信于人。

(环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