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县医院干部涉受贿逾200万判囚8年 29箱茅台酒被依法没收
撰文: 姜庚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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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安徽六安舒城县人民医院原党委委员、工会原主席刘伦德涉嫌受贿等罪案件在舒城法院公开宣判,刘伦德涉受贿罪、国有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和串通投标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56万元(人民币.下同)。
据悉,刘伦德收受的财物中,有价值逾15万元的29箱贵州茅台酒,被依法没收并上缴国库。
法院指出,经审理查明,2005年至2018年间,刘伦德利用担任县医院药剂科副主任、主任、工会主席、党委委员的职务之便,在负责县医院药品采购、医疗器械设备和医用材料引进、对外项目合作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或者索取他人钱款共计200万余元,另收受价值约15.8万元的贵州茅台酒29箱、价值9980元的苹果与联想手提电脑各1部、iPhone两部、三星与诺基亚手机各1部。
法院还指,刘伦德还在具体负责核磁共振项目、肿瘤放疗中心投资项目考察、谈判、合同审核、资金结算等过程中,多次收受合作方代表人给予的财物,故意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国家财产损失约319.56万元。
此外,2011年至2015年间,县医院采购医疗设备过程中,时任县医院药剂科主任的刘伦德作为招标方具体负责人,因多次收受康和公司经营人刘胜军给予的财物,于是事先向刘胜军泄露招标资料,根据刘胜军提供的设备品牌、技术参数等制作招标要求,并在评标过程中给予关照,刘胜军因此14次中标,中标项目金额合计约638万元。
(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