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深传媒人罗昌平诉百度“侵犯名誉” 百度败诉需赔10万公开道歉

撰文: 崔德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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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资深传媒人罗昌平起诉科技公司“百度”侵犯名誉权,案件昨日(22日)在北京互联网法院公开审理。
法院认为,百度已构成对罗昌平名誉权的侵犯,判决其删除涉案文章,并在微信账号中持续十日登载致歉声明,同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和合理支出共计10万元(人民币,下同)。

资料显示,罗昌平曾任《中国商报》首席记者,《新京报》核心报导记者、深度报导部主编,《财经》杂志副主编等职务。其与百度的纠纷,起源于2018年1月,罗昌平在微博发文揭发百度设有一个名为“打头办”(打击今日头条办公室)的部门,并附上3张相关图片助证。

百度事后将罗昌平告上法庭,称其捏造百度成立“打头办”,虚构相关职责和工作内容,对公司的形象及社会评价造成严重损害,构成名誉权侵权,要求赔礼道歉并赔偿各项损失共计500万余元。最终,一审法院认定罗昌平发布虚假的诽谤信息,构成对百度的名誉侵权,判决其赔偿18万余元并致歉。后罗昌平提起上诉,2019年1月,二审法院维持一审判决。

罗昌平曾任《中国商报》首席记者,《新京报》核心报导记者、深度报导部主编,《财经》杂志副主编等职务。(网上图片)

称罗昌平有“py交易”挨告

在百度起诉罗昌平的过程中,罗昌平亦向百度提出“侵犯名誉”起诉。事源在罗昌平揭发百度设有“打头办”后数日,百度官方公众号“这届百度公关”发文《“打头办”了解一下? | 这届百度公关》、《让人哭笑不得的这届同行》等文,指罗昌平与今日头条有“py交易”(按:屁眼交易,指交易背后有黑箱操作)。

罗昌平一方认为,“PY交易”一词污秽不堪,极具侮辱性;文章捏造事实,使罗昌平在业内的声誉、公众形象以及社会评价受到严重影响,严重侵害名誉权,要求百度在其官方新浪微博账号、微信公众号连续30日刊登道歉公告,并赔偿金额50万元。

北京互联网法院昨日作出一审判决,认定“PY交易”一词具有侮辱性,百度刊登的文章内容亦未有充分依据,构成虚假事实陈述,侵犯罗昌平的名誉权,判百度需要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8万元,并赔偿合理支出2万元,两项合计10万元,并连续十日在“这届百度公关”中显著位置登载致歉声明,向原告罗昌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罗昌平事后表示,这只是他起诉百度诉讼中的其中一宗:“这才刚刚开始,我会对百度发起数十宗诉讼,慢慢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