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洲猪瘟】湖北通报违法案例:政府兽医违规出具检疫合格证
撰文: 朱加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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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农业农村厅近日通报一宗违法案例,指本年3月湖北荆州市公安县及恩施州发生非洲猪瘟疫情,疫源追踪表明,动物经纪人非法调运生猪、官方兽医违规出证、公职人员监管不力是造成此次疫情的主要原因。
案情指,湖北公安县生猪经纪人刘某,于本年3月9日从外省一家养猪场购买无耳标、无检疫合格证的生猪共94头。刘某用油布覆盖车厢后,由其雇请的司机驾车将生猪运抵公安县。
刘某在公安县将94头生猪中的83头卖给恩施州动物经纪人饶某。随后饶某将这83头生猪卖给同来的养殖业主覃某,并一起驾驶其用油布覆盖车厢的货车运至恩施州利川市剑南镇覃某的养殖场,该养殖场从3月13日开始陆续出现猪只死亡的情况,至3月28日共死亡73头。
刘某又将剩余的11头生猪销售给公安县的动物经纪人代某。代某转手将11头生猪销售给同县的养殖户,该批猪只在3月10日开始陆续发病,至3月19日全部死亡。
在此案中,公安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官方兽医李某违反《动物检疫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为刘某从外省违规调运生猪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给饶某将生猪销售到恩施州利川市提供便利条件。
兽医遭开除 多人受到处罚
最后,公安县纪委监委给予兽医李某开除公职处分;给予公安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监督科科长李某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给予副所长魏某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给予所长朱某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公安县畜牧兽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沈某诫勉谈话处理;给予公安县畜牧兽医局党组书记、局长潘某提醒谈话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