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跨境制贩毒案宣判 再有加拿大籍毒贩被判死刑

撰文: 朱加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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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加拿大人谢伦伯格(Robert Lloyd Schellenberg)后,再有加拿大毒贩于中国被判死刑。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周二(30日)对加拿大籍被告范威等11人特大跨国贩卖、制造毒品案进行公开宣判,其中范威判处死刑。

根据案情,2012年3月,范威、伍子平等人合谋共同制造、贩卖毒品,并纠集马克(美国籍)和里昂、佩德罗、奥斯卡、凯瑞特(四人均墨西哥籍)等制毒技术人员和曾显梁、李荣富等制毒人员。2012年7月至11月,范威等人在广东台山设立制毒基地,共贩卖、制造毒品甲基苯丙胺(冰毒)逾63公斤、二甲基苯丙胺365克。

法院认为上述9人及廖健铭、刘志敏等违反中国法律,贩卖、制造毒品,其行为均已构成贩卖、制造毒品罪。范威、伍子平在共同犯罪中起组织、指挥作用,且所贩卖、制造的毒品数量特别巨大,罪行极其严重,对范威、伍子平判处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又指,马克、里昂、佩德罗、奥斯卡、凯瑞特均参与制造、贩卖毒品犯罪,亦为主犯,分别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和无期徒刑。曾显梁、李荣富、廖健铭、刘志敏等人在犯罪中起次要作用,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

判决宣告后,审判长当庭告知各被告人,如不服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第二日起十日内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月重审一审判处加拿大人谢伦伯格死刑。(资料图片)

自孟晚舟事件发生后,中加关系恶劣,此前加拿大人谢伦伯格(Robert Lloyd Schellenberg)涉在华走私毒品,被大连市中级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上诉后被发还重审,大连市中级法院本年一月重审该案并一审判处谢伦伯格死刑。

(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