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政府奖励市民举报“非法宗教活动” 最高可获1万元

撰文: 崔德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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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日印发《广州市群众举报非法宗教活动奖励办法》(下简称《奖励办法》),对举报非法宗教活动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作奖励。一经核实,举报者最高可获1万元(人民币,下同)。

广州政府出台新政,奖励市民举报“非法宗教活动”。 (资料图片)

《奖励办法》列明,“非法宗教活动”线索包括组织、策划、宣传煽动、开展非法宗教活动等情况,以及相关可疑人、地、事、物等情况。市民可透过电话、信件或当面举报,所提供的线索及举报人资料均会严格保密。

根据奖励范围和标准,“举报宣扬、支持、资助宗教极端主义,或者利用宗教进行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破坏民族团结、分裂国家和恐怖活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妨害社会管理秩序,侵犯公私财产的”;“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宗教活动场所的,或非宗教团体、非宗教院校、非宗教活动场所、非宗教临时活动地点组织、举行宗教活动、接受宗教性捐赠的”;“未经批准擅自组织公民出境参加宗教方面的培训、会议、朝觐等活动,或擅自开展宗教教育培训的”,经宗教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举报线索,查实上述行为的,奖励100元至1000元。

官方:有利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 防范极端思想侵害

此外,市民提供线索并协助对涉及的非法宗教组织、违法人员进行查处,经宗教部门核实,奖励1000元至3000元;若是“境外非法宗教组织、违法人员”,经核实后奖励3000元至5000元;提供线索并协助查获境外非法宗教组织首要分子,查清该组织境内活动架构及骨干人员,经核实后奖励5000元至10000元。提供其他涉及非法宗教活动组织、人员信息,经核实后视情况给予奖励。

广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表示,制定《奖励办法》,有利于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加强政府监督管理,引导群众及时发现、制止、纠正非法宗教活动。同时切实防范极端思想侵害,对以宗教为幌散布极端思想的行为及早采取措施,遏制其蔓延;规范宗教对外交流活动,防止非法宗教活动成为敌对势力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载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