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维权律师浦志强3年缓刑期满 仍需接受3年“安置帮教”
撰文: 吴梓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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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知名前维权律师浦志强的3年缓刑刑期近日届满,其社区矫正措施已被解除,但仍需接受当局3年的“安置帮教”。
浦志强日前于Twitter上发文指,“元旦十点,在丰台区中途之家,新村司法所宣告解除社区矫正,告知将对我‘施以三年的继续帮教’。3年前的1月2日,北京二中院在此宣告对我的有罪判决生效。感谢师友关切,我将一如既往,提醒自己监狱有大小,门槛不高界线不清,要用犯人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不可得意忘形。”
浦志强其后接受境外传媒《自由亚洲电台》访问,他被问到能否接受采访时指:“这个事情是不言而喻的,应该说他们不愿意这样”,又指自己目前可以与朋友见面。浦志强认为,“安置帮教”并非专门针对他,而是主要针对所有刑满释放的人士和监外执行到期的人,以让他们融入社会。不过,他又指:“至于说我需不需要安置和帮教,那是另一回事儿。其实对我的控制不是通过安置帮教的方式来实现的。”
现年54岁的浦志强过去曾代理维权人士谭作人、重庆涉黒案辩护律师李庄和异议艺术家艾未未的税务案件等。他其后于2014年5月底因参与悼念六四的家庭聚会,遭警方以“寻衅滋事”带走,并被羁押逾1年半后,再被以“煽动民族仇恨罪”、“寻衅滋事罪”判监3年、缓刑3年。至于浦志强所接受的“安置帮教”措施,是指在各级政府领导下,依靠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对刑满释放、解除社区矫正人员所进行的一种非强制性引导、扶助、教育和管理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