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全璋案天津开审 法院:涉国家秘密故不公开审理 将择日宣判

撰文: 吴梓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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惟一因“709事件”仍被羁押约3年半的维权律师王全璋,被控颠覆国家政权罪一案今日(26日)于天津开审。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宣布,王全璋案涉及国家秘密,依法决定不公开审理,将择日宣判。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图)宣布,王全璋案涉及国家秘密,依法决定不公开审理,将择日宣判。(路透社)

王全璋一案的审判今早吸引了国际社会、驻华使馆和海外媒体的广泛关注。当局在法院门口设置了关卡,限制车辆进入。记者根本无法接近法院大门,法院外还有几位西方外交官,同样不被允许进入法院。

另一名正被羁押的维权律师余文生的妻子许艳,早上亦有到天津希望申请到庭旁听,她说到场后被公安带往当地的派出所,她又指,另一名维权人士王素娥亦被带走。有民众则在法院对面马路,手持“王全璋无罪释放”的字条,并高叫“支持王全璋,释放王全璋”的口号,其后被便衣人员上前制止及包围。另有现场目击者指,有维权人士在天津二中院门前呼吁法庭无罪释放王全璋,但其后已被警方带走。

国际特赦组织今日亦表示,当局对王全璋的审判实属一场残忍的闹剧,他理应立即无条件获释。国际特赦组织中国研究员卢利安形容:“这是一场虚假的审判,王全璋仅仅是因和平地捍卫人权就受到迫害。王全璋已被不公地羁押了3年多,在此期间,他的家人因不知他是否尚在人间而承受着痛苦,这份痛苦一直延续至今。因此,他必须立即无条件获释。”

起诉书全文:

据检方的起诉书指,王全璋长期受反华势力渗透影响,多次接受境外组织培训,逐渐形成推翻国家现行政治制度的思想,又指王全璋自2009年起,以律师身分,多次接受境外组织提供的资金支持,成立公司及从事非法活动,并向境外提供攻击内地法治及人权状况的材料。

起诉书又指,王全璋在公共场所非法聚集滋事、利用舆论挑起不明真相的人仇视政府,组织、策划和实施颠覆国家政权,以及推翻社会主义制度,行为触犯刑法,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和充分,应该追究刑事责任。

起诉书并详细指出王全璋的犯罪事实:

王全璋于2009年3月联合数人在香港注册成立公司,以“中国维权紧急援助组”等名义,组织“赤脚律师”培训,传授与政府对抗的方法,并向境外发布调查报告,攻撃中国法治和人权状况。
王全璋于2014年3月参加由部份律师及访民参与的非法聚集滋事、静坐守夜等活动,并在网上恶意炒作事件,煽动网民到场,对抗国家机关。
王全璋于2013年4月至翌年12月曾代理3宗法轮功案件时,多次在网上恶意炒作,抹黑司法机关形象,诋毁中国的司法制度。

至于王全璋妻子李文足今日清晨从家中下楼准备赴天津听审时,再遭国保拦截,要求她乘坐国保车辆前往天津,但遭到李文足拒绝。随后,李文足和“709事件”另一位律师李和平的妻子王峭岭皆被困家中。而香港支联会今天上午亦有发起游行声援王全璋,并批评当局秘密审讯王全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