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洲猪瘟】农村农业部下发防控八条禁令 严禁瞒报谎报迟报漏报

撰文: 崔德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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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非洲猪瘟有持续扩散迹象,至今已在19个省级行政区发现疫情。对此,农业农村部本月19日下发《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八条禁令》(下简称《禁令》),严禁地方有关部门瞒报、谎报、迟报、漏报、阻碍他人报告动物疫情,不履行动物疫病检测职责、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等。

今年8月,沈阳爆发中国首宗非洲猪瘟,逾900活猪被扑杀。(资料图片)

《禁令》的下发对象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兽医(农业、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畜牧兽医局。农业农村部指出,在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个别畜牧兽医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甚至严重失职、渎职的现象,造成疫情处置不及时、跨区域传播等严重后果。

农业农村部表示,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切实做好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工作,特意制定《禁令》,要求自发布当日起认真贯彻执行,坚决杜绝八条禁令所禁止的各类情形发生。

《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八条禁令》包括:

一. 严禁瞒报、谎报、迟报、漏报、阻碍他人报告动物疫情;
二. 严禁接到动物疫情举报不受理、不核查;
三. 严禁动物疫情排查不到场、不到位;
四. 严禁不履行动物疫病检测职责、出具虚假检测报告;
五. 严禁不检疫就出证、违规出证;
六. 严禁违规使用、倒卖动物卫生证章标志;
七. 严禁违规处置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动物、动物产品及相关物品;
八. 严禁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不查处。

自今年8月初辽宁确诊首宗非洲猪瘟以来,国内至今已有19个省级行政区爆发疫情,包括辽宁、黑龙江、河南、江苏、安徽、浙江、内蒙古、吉林、天津、山西、云南、湖南、贵州、重庆、湖北、江西、福建、四川和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