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青年4年前网购24支仿真枪被判无期徒刑 案件重审

撰文: 朱加樟
出版:更新:

四川青年刘大蔚于2014年从台湾购入24支仿真枪,其后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8月10日(周五)福建省高院开庭再审这宗案件。

刘大蔚购买的仿真枪。(网络图片)

2014年7月,当时仅18岁的刘大蔚花费3万多元人民币,通过网购从一名台湾卖家购买了24支仿真枪,货物在转运途中被福建海关查获,刘大蔚其后被捕。2015年4月,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刘大蔚犯走私武器罪,判处无期徒刑。其后刘大蔚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同年8月,福建省高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5年11月,刘大蔚家人委托律师正式向福建省高院提交申诉状。2016年10月,福建省高院作出再审决定,认为原审判决以走私武器罪判处刘大蔚无期徒刑,量刑明显不当。

本年8月10日福建省高院开庭再审这宗案件。刘大蔚的辩护律师徐昕表示,当日的庭审中双方主要围绕两大问题进行争辩。首先是证据的同一性问题。第二个焦点是关于“两高”(最高人民法院及最高人民检察院)今年发布的有关“仿真枪刑事案量刑”的批覆能否用于本案。检方认为“两高”的最新批覆从时间上来说不能适用于本案,辩护人则认为“两高”的批覆可以适用于本案。

刘大蔚于2014年从台湾购入24支仿真枪,其后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最近福建省高院开庭再审这宗案件。(《澎湃新闻》)

最终法院宣布休庭,该案将择期宣判。庭审结束后,刘大蔚的母亲表示,在见到儿子的时候,儿子一直在发抖,“可能是激动,可能是害怕,也可能是紧张,毕竟他被抓起来的时候才18岁,失去自由已经四年了”。

(《法制晚报》)

网民意见:

卖的没罪,买的无期徒刑,拐卖儿童的,一年零三个月
我想知道是什么样的玩具枪? 就是小时候要的那种打塑胶子弹的吗? 还有如果买这个枪真的后果真的很严重,为什么没有抓商家?
我儿子玩具枪一大堆,都是能打水单的。难道我是军火大王他爹?
社会危害性没有,为什么要判这么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