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闭幕 并未表决个税法修正案草案
撰文: 吴梓枫
出版:更新: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今日下午(6月22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不过备受关注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并未提请本次会议表决。
据悉,这次会议经表决批准了《国务院关于2017年中央决算的报告》,同时还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有关增加推动宪法实施、开展宪法解释、推进合宪性审查、加强宪法监督、配合宪法宣传等工作职责问题的决定。
不过,本月19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最终并未在此次会议中表决,预料《个税法修正案草案》修改后或将再审。据了解,这是个税法自1980年出台以来的第7次大修,也将是一次根本性的变革。
而在此次《个税法修正案草案》中,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等4项劳动性所得将首次实行综合征税,综合所得的起征点将提高到5000元人民币。同时还将首次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进行扣除。再加上,在专项附加中还扣除了考虑了个人负担的差异性,更符合个人所得税基本原理,有利于税制水平。
(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