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管理新疆籍务工人员获嘉许 平等教育及职业培训成宣传重点 

撰文: 郑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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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统战部官方微信“统战新语”6月13日刊文称,湖北武汉、浙江宁波、广东广州、广东深圳、宁夏吴忠及新疆喀什获国家民委选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示范城市”。统战新语特别以湖北武汉为例,指其“不断探索做好新疆籍务工经商人员服务管理工作的有效路子”。

武汉少数民族管理工作获嘉许,平等教育及职业培训为宣传重点。(统战新语)

据知常年在武汉务工经商的新疆籍人员有2000人左右,市政府就此成立专门机构,亦即“全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作管理。武汉还与新疆各地方政府建立资讯互通和定期互访机制,进而建立“全市民族宗教资讯系统”,囊括市内新疆籍务工经商人员基本资料。

据统战新语宣传,武汉市政府在各级辖区设立相应机构,包括“少数民族服务中心”、“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工作站”及“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联系点”,以处理疆民政策咨询、业务办理及诉求反映。市政府亦建立“少数民族法律援助中心”,并在全市各清真寺设立法律服务热线。

湖北武汉起义街清真寺。(网上图片)

建立全市清真食品供应互联网

至于疆民民生需要,统战新语称,武汉特意招录21名新疆籍大学生,进入党政系统工作,并常年聘请维语翻译。就近百名疆籍随迁子女教育所需,市政府为其免费办理入学、转学手续,与武汉籍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另外,主事机关亦建立全市清真食品供应互联网,建设民族公墓和清真寺。

此外,市内人社部门联同社区组织及职业学校,组织新疆籍务工经商人员,参加餐饮家政、装饰装璜、水电维修等职业技能培训,又举行“争创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经营户”评比活动,选出“模范经营户”并予以奖励。疆民如欲回乡“二次创业”,政府亦予以援助,据称已有数十名疆籍商人从武汉返乡,经营虫草生意、成立运输公司和开办驾驶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