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集资诈骗及职务侵占罪成 安邦前董事长吴小晖上诉

撰文: 郑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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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中国青年网”5月30日报道,安邦保险前董事长吴小晖不服一审两罪判决,提出无罪上诉。上海高院已经组成二审合议庭。德恒李贵方律师、京衡陈有西律师担任吴小晖二审辩护人。

吴小晖在法庭上。(网络图片)

据悉,本月10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判吴小晖集资诈骗罪成,处以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没收财产95亿元(人民币.下同)。该法院亦判吴小晖职务侵占罪成,处以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亿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8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5亿元,违法所得及其孳息予以追缴。

3月28日,吴小晖在一审庭上一度否认控罪,并提出异议,称自己不懂法律,不知道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不过次日他就改口表示知罪悔罪,表示深刻反省、知罪悔罪,希望法庭从轻处理。

起诉书称称其骗取652.48亿元

官方起诉书称,2011年吴小晖隐瞒对产业公司的实际控制关系,通过产业公司控股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安邦集团,并以安邦保险为平台,指令公司开发投资型保险产品并主导产品设计,授意制作虚假财务报表、宣传折页等申报材料,骗取中保监的销售批覆,向大众募集资金。

起诉书称吴小晖利用这方法骗取652.48亿元,资金用于对外投资、还债及个人挥霍,被控集资诈骗罪。 另外又控以职务侵占罪,涉及金额10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