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深夜宣布实施全域限购 住房购买5年后方可转让
国家主席习近平日前宣布,海南全省将建自贸区,探索自由贸易港。官方最近亦连番出台指示,严防有人在当地炒楼。
继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月中发布《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稳定房地产市场要求的通知》,要求维持房地产市场稳定后,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2日深夜发布《关于进一步稳定房地产市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即日起海南实行严格的限购政策,在已出台限购政策的基础上,实施全域限购。
《通知》要求,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建立和完善房地产长效机制,坚决防范炒房炒地投机行为。
《通知》列出多项注意事项,包括“做好本地居民住房保障和供应工作”,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通过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限售商品住房等,妥善解决本地居民住屋需求;“强化‘多规合一’,从严土地、规划管控”,实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建设用地供应向建设自贸区和自由港亟需的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社会发展、民生需求等倾斜,大幅减少直至停止供应外销商品住宅项目用地;“加强省级统筹管控”,加强各市县商品住宅用地出让、规划报建和预售管控。
全面限制外省人买楼 首付比例不得低于70%
《通知》又要求,在已台限购政策的基础上,实施全域限购,其中包括:
五指山、保亭、琼中、白沙4个中部生态核心区市县建设的住房只能面向本市县居民家庭销售。
海口、三亚、琼海已实行限购的区域,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购买住房的,须提供至少一名家庭成员在海南省累计60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上述区域之外,非海南省户籍居民家庭购买住房的,须提供至少一名家庭成员在海南省累计24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自本通知发布后户籍迁入海南省的居民家庭只能购买一套住房,并须提供至少一名家庭成员在我省累计24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各市县要加强购房资格审查,规范住房交易行为。非海南省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购买住房。
同时,《通知》规定严格限贷、限制转让和价格备案管理:
非海南省户籍居民家庭在该省购买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70%。居民家庭或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在海南省购买的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满5年后方可转让。
对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商品住宅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公开全部房源并明码标价,一次性对外销售,不得分期分批销售。商品住宅价格备案后,6个月内不得调高备案价格;调整备案价格的须重新备案。
专家:全域限购非常罕见
海南近几次出台的限购措施,主要都是针对外省人。分析认为,原因在于外地人已经成为海南买楼的主力。海南省统计局的数据统计,近4年来(2013年至2017年),海南商品房成交额合计达到了6124亿元人民币,其中不少是外地资金。
另据《每日经济新闻》引述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指出,2018年是海南房地产市场调控非常严厉的一年,充分说明了当前调控的严峻性。从限购的广度来说,较其他城市因城施策不一样,海南省全域限购是非常罕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