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麟凯枪决前注射两针麻醉 法医称“并不罕见” 有2死囚拒麻醉
台湾死囚黄麟凯16日枪决,原本预订晚间9点执行,但直到10点02分,北所才传出枪响。台媒报道指,在行刑前,黄麟凯只吃了一口鸡腿饭,抽完一根烟,喝了一口酒,并在法医打了2剂麻醉针,确认昏迷后才伏法。
至于为何是打2剂?法医高大成说明,有可能第1剂是安抚情绪,没打中血管再补打第2剂,死刑犯打2剂麻药的状况并不罕见。
据台媒整理,死黄麟凯自幼丧父,由母亲陈金美独力扶养成人,黄2009年起就读新北市立三重高级商工职业学校附设进修学校,在校期间与王姓被害女子认识,并且交往成为班对,2013年7月2人协议分手,黄利用接送王女企图挽回关系。
黄麟凯与女友交往期间,盗领王女20余万元,王女2013年9月间发觉帐户内款项遭盗领向黄催讨,黄起意杀人。
2013年,黄麟凯潜入王女家中,先以童军绳将王女的母亲勒毙,并潜伏在屋内厨房等待王女返家,当天下午5时许,黄见王女返回,以童军绳绑住王女双手强制性交,再以童军绳从背面缠住王女的脖子将其勒毙,新北地检署侦查,以侵入住宅罪、杀人、强制性交杀人罪多罪名起诉黄麟凯。
黄麟凯历审均依性侵杀人、杀人罪判处死刑,褫夺公权终身,最高法院2017年驳回上诉,判黄麟凯死刑确定。
黄麟凯原定16日晚间9点执行枪决,不过因故延误1个小时,直到晚间10点02分才执行,过程中黄麟凯一共施打了2剂麻药才昏迷,在确定伏法后,法医于10时23分判定死亡,遗体送往板桥殡仪馆。
台湾执刑死刑细节:死囚带头罩背向行刑人
根据台湾法务部《执行死刑规则》第145条第二项规定第6条,执行死刑,应用枪决、药剂注射或其他符合人道之适当方式,且应由法医师先对受刑人以施打或其他适当方式使用麻醉剂,等失去知觉后,才能执行。
行枪决时,应对受刑人使用头罩,使其背向行刑人,行刑时射击部位定为心部,于受刑人背后定其目标。行刑人与受刑人距离,不得逾2公尺。
台媒整理称,历史上有2人坚持不用麻药,包含犯下杀害雇主夫妻和雇主2岁大的女儿的汤英伸,当时他才19岁,是台湾最年轻死刑犯;另一名则是枪击要犯吴新华,他造成34人被残害、14人死亡,最后遭判处10个死刑定谳,枪决时,他也拒绝打麻醉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