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艺人性侵女造型师、编剧 有受害者案发时仅14岁 申请假释遭拒

撰文: 许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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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艺人秦伟因性侵3名女子,先后各遭判刑4年定谳入监,在台中监狱服刑迄今,他第三次申请假释,法务部矫正署审查后认为尚未达悛悔有据程度,驳回假释案。

据了解,台艺人秦伟是在2016年间被一名女造型师指控涉嫌性侵,案情如滚雪球般越滚越大,多名女子接连跳出来指控,其中年纪最小者,受害时年仅14岁。

2016年,有女造型师出面指控秦伟2010年7月邀她到北市信义区的住处做造型,然后请她到房间挑衣服,却将她压制在床上,她虽拉住裤子抵抗大喊“不要”,但秦伟却说“不要就是要”加以性侵。

另名女编剧控诉秦伟用谈偶像剧剧本为由邀约到住处,她一进客厅就被秦伟脱裤性侵。还有1名女子2012年初加入秦伟脸书粉丝专页,与秦伟私下用脸书讯息互动聊天,不料秦伟邀约她吃饭后,就诱骗她回家性侵。

台北地检署调查后,认定8名女子遭秦伟性侵,有2人未成年,年纪最小仅14岁,起诉秦伟并累计求刑41年。但其中5名被害人指控部分,法院认为秦伟罪证不足,判决无罪确定。检察官以秦伟涉犯3件性侵案,声请定应执行刑,台湾高等法院2021年2月裁定秦伟应执行徒刑7年8月确定。

秦伟日前第3度申请假释,法务部矫正署假释审查委员会依据秦伟在监表现、矫正教化等情状,并参考假释审核评估量表,经综合考量其悛悔情形后,认为秦伟不符假释要件,决议不予许可假释,依规定,秦伟可在明年初再提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