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车北上|广东交警发布提醒: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切勿驶出广东省

撰文: 郑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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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港车北上”、“澳车北上”政策正式实施以来,港澳居民驾车前往内地游玩热情高涨,经港珠澳大桥珠海公路口岸入出境的客流车流屡创新高。 4月16日,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发布提醒,请“港澳车北上”车主及驾驶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勿驶出广东省。

据港珠澳大桥边检站统计,3月28日至4月6日,经港珠澳大桥珠海公路口岸出入境的客流车流累计超过100万人次及17万辆,日均超过10万人次和1.7万辆次,年增167.8%、145.1%,均处于历史最高位。

其中经港珠澳大桥珠海公路口岸出入境的港澳旅客超过74万人次、港澳单牌车近11万辆次,约占客流、车流总量的73%和64%;以港澳居民“家庭游”为主的旅客群体成为口岸通行主力军,约占口岸总体客流的68%,较去年同期提升25个百分点,创历史新高。

随著“北上”热潮不减,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提醒广大“港澳车北上”车主及驾驶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请勿驶出广东省。同时提醒,港澳车主驾车进入广东前,要认真学习内地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法规;进入广东后要安全文明驾驶。如遇道路交通问题,请及时拨打“110”(警察报警电话)或“122”(交通事故警报电话)。

另外,香港机动车在广东省,需要按《广东省关于香港机动车经港珠澳大桥珠海公路口岸入出内地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出行:

第十条,依照本办法临时进入内地的香港机动车仅限在广东省行政区域行驶。车辆须悬挂香港机动车号牌,随车携带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第十五条,临时进入内地的香港机动车所有人或者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依据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依法处理外,还将限制或不予受理其新的申请:(六)驾驶临时进入内地的香港机动车超出规定行驶范围的。有该项情形的,1年内不予受理新的申请;备案驾驶人有第六项情形的,应当注销其所有备案;香港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自备案注销之日起按上述规定不予受理或限制受理新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