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车死人大代表二审获刑15年 一审判死家属赔650万获谅解
撰文: 孙圣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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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湖南省醴陵市人大代表刘某,被醴陵市政协委员陈某驾车撞死。陈某一审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后来案件撤回原判重审期间,陈某家属向刘某家属赔偿650万元(人民币,下同)获得谅解。今年1月案件二审,陈某被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
据《新京报》报道,2019年,醴陵市华埠村村主任刘某,调解村中企业与塘坊村企业土地交换事宜时发生惨案,被塘坊村原村主任陈某驾车撞死。当时,刘某是醴陵市人大代表,陈某是醴陵市政协委员。
刘某的女儿介绍,刘某当时受邀调解企业的土地问题,相关的两块土地分别为华埠村和陈某所拥有,并且已经调解多次,“陈某的态度一直都不是特别好。”
案件一审后,陈某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后被湖南高院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期间陈某家属赔偿刘某家属650万元获谅解。及至今年1月,株洲中院以陈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
刘某的女儿说,对方确实有赔偿650万元,但原定的赔偿金额是1000多万元,后来一点一点减成6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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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很多有钱有名的商人。”
“湖南一个小小的村主任都能随随便便就拿出650万来了吗?”
“人命不是钱可以买的,如果650万不能偿命,这太可怕了。”
“15年,搞个表现优异减刑,或者搞个保外就医,基本几年就出来了!看来还是权利通天!”
“估计就是调节过程中,有人不想调节,故意制造了交通事故,然后在花钱摆平,这属于黑社会性质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