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加大惩处“阴阳合约”力度 明确列入逃税手段

撰文: 许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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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人范冰冰2018年卷入“阴阳合约”逃漏税案,并因此遭罚约人民币8.84亿元,之后又有女星郑爽传出以相同手法逃税,震撼内地社会,相关案件促使内地官方加强对影视业的税收征管,北京当局目前已将签订“阴阳合约”明确列为逃税手段。

《人民网》报道,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18日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称解释),明确将签订“阴阳合约”视为逃税方式之一,为此后司法机关办理相关案件提供确切依据,将于20日开始施行。

范冰冰因为“阴阳合同”逃税瞒税,遭税务机关追究,需缴纳约8.83亿元人民币的欠税及罚款。(视觉中国)

此外,针对假发票泛滥、虚开发票猖獗等情况,该解释也对伪造、非法出售、购买、虚开发票等各类涉发票犯罪定罪量刑,将打击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而进行虚开的行为。

报道指称,该解释重新定义逃税罪定罪量刑的数额,将逃避缴纳税款人民币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上,分别认定为中国刑法危害税收征管罪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

郑爽被前男友张恒大爆涉嫌通过签订“阴阳合同”逃税。(视觉中国)

最后,针对补缴税款、挽回税收损失,该解释确立从宽处罚政策,如已进入刑事诉讼程序的被告人若积极补税、有效合规整改的被告单位将从宽处罚,且若税务机关无依法下达追缴通知情况下,将不追究刑事责任,以此督促税务机关及时查处税收违法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