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人士吴淦颠覆国家政权罪成 一审判囚8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
撰文: 吴梓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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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前年“709大抓捕”遭当局拘留至今的维权人士吴淦(网名“屠夫”),早前被控颠覆国家政权罪,案件今早(26日)于天津第二中级法院一审宣判。法院最终宣判吴淦颠覆国家政权罪成,判处有期徒刑8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
天津第二中级法院今早发表声明指,被告吴淦因对国家现行政治制度不满,逐渐产生颠覆国家政权的思想。声明又指吴淦长期利用网络散布大量言论,攻击国家政权和宪法确立的国家制度,宣扬用以颠覆国家政权的“推墙”思想。
声明又指被告吴淦勾结一些具有颠覆国家政权思想的非法宗教活动人员、职业访民、少数律师和其他人员,以“维权”、表演“行为艺术”等为幌子,采取在公共场所非法聚集、起哄闹事,在信息网络上辱骂他人、散布虚假信息等方式,炒作多宗热点案事件,抹黑国家机关,攻击宪法所确立的国家制度,实施了一系列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犯罪活动,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法院认为,被告吴淦的行为已构成颠覆国家政权罪,应依法从严惩处,遂对其作出有期徒刑8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的判决。
不过,吴淦的律师葛永喜表示,今早法院只是宣布判刑结果,并未让吴淦作任何陈述。葛永喜指,吴淦一直认为自己没有做任何违法行为,因此不认罪,一定会上诉。
他引述吴淦在判刑前说,被当局控以颠覆国家政权罪,“感谢党和国家授他如此崇高的荣誉,一定会不忘初心,一直会继续加油。”据了解,中国政府2015年7月初曾经拘捕及传唤大批中国维权律师、活动人士、法律助理,合共有逾300人受影响,是为“709大抓捕”。而曾经与多名被捕律师合作的吴淦,则在同年5月因涉嫌“寻衅滋事”被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