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鼓励民众举报间谍最高奖50万 诬告他人将受制裁
北京作为中国首都是全国文化、信息、经济、教育等的中心,同时也可能成为国外情报部门,收集中国机密情报的重要城市。北京晨报报道,为能更有效地维护国家安全,北京市国家安全局在4月10日正式实施《公民举报间谍行为线索奖励办法》(下称﹕《奖励办法》),该《奖励办法》不仅鼓励市民举报间谍行为,市民如提供对侦破间谍案件起到重要作用的线索,最多可获奖励50万元(人民币,下同),而诬告他人者也将依法受到制裁。
据北京市国家安全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称,随著中国对外交往增多,出入境人员逐年递增,一些境外间谍情报部门也借机加强了对中国的政治渗透、分裂颠覆、情报窃密、勾连策反等破坏活动。国内极少数敌对分子,极力寻求境外间谍部门的支持,还有部分人士为了个人私利,出卖国家利益,为境外间谍情报部门提供情报。因此反间谍侦查有需以要创新的工作方式和方法,利用群众维护国家安全的积极性和自觉性,逐渐建立起防间谍网络。
举报人最高可获50万元
《奖励办法》列明,市民若发现间谍行为线索,可通过三种形式举报:一是拨打国家安全机关“12339”举报电话进行举报;二是通过信件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三是直接到国家安全机关举报。国家安全局在收到举报线索后,会对有关线索的作用、效果等进行评定,并分为三级奖励,分别给予10万至50万元、5万至10万元、1万至5万元奖金。举报人可自接到奖励通知之日起90日内,凭本人身份证明直接领取,也可委托他人代领。
此外,如举报间谍行为会令市民或者其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市民可以向国家安全机关请求保护,未经举报人同意,在查证、宣传、奖励等工作中不得披露举报人的相关信息。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第38条的规定,间谍行为是指,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指使、资助境内外机构、组织、个人,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以外的其他境外机构、组织、个人指使、资助他人或境内机构、组织,窃取、刺探、收买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引诱、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为敌人指示攻击目标;以及进行其他间谍活动。
渔民发现间谍器材获奖励
据透露,很多现实中的间谍活动是因群众举报才被发现,例如在今年1月,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渔民张某,在黄海近海海域捕鱼时,捞获一个写有外文的不明装置,其朋友万某知悉后,即刻以电话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国家安全机关派员把可疑装置带回并进行技术分析后发现,该装置为国外制造和使用的间谍专用器材,正在收集有关数据。举报人因发现间谍器材,获得国家安全机关重奖,不过有关部门没有公开奖励的金额。
此外,内地近年加大在民间打击间谍活动的力度,以防止外国情报机构通过网络,利诱一些居住在军事基地附近的普通市民,拍摄大量军事基地照片,收集解放军的活动情报。去年12月时,多人因向境外人员提供海南军港照片,遭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至十五年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