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代孕妈妈诞七星孖仔 雇主嫌弃拒付款 折射内地代孕乱象

撰文: 陈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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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内地全面开放二孩政策以来,不孕不育却成为许多想生育二孩家庭的最大的障碍,社会上也开始讨论“代孕合法化”的问题。内地官媒《人民日报》于2月3日曾引专家意见建议称可适当开放代孕;但中国国家卫计委新闻发言人毛群安在2月8日时强调,卫计委将根据相关法律,继续严厉打击代孕行为。

虽然官方严打代孕行为,但由于代孕的市场需求量大,利润高,使内地地下代孕行业逐渐形成一个完整的灰色产业链,也衍生了不少乱象。据《南方都市报》报道,近日广州一名代孕妈妈诞下一对早产的双胞胎后,却因为双胞胎未脱离危险期,遭雇主嫌弃,拒绝支付代孕费。此外,该名代孕妈妈更因身份信息和孩子治疗费用问题,无法自行出院。

事主为赚钱辞职做代孕妈妈

据介绍,今年38岁的小丽(化名,视频内称为阿惠)原本在广州花都一间工场打工,月薪仅3000元(人民币,下同)左右。在2015年,小丽通过有代孕经验的朋友介绍,认识了代孕中介潘姐,希望能通过成为代孕妈妈赚取高额的代孕佣金。小丽称当时潘姐和她口头协议称,做代孕妈妈可获15万佣金,另外孕期每月可获工资和保母费3200元,于是她便辞职专心做起代孕妈妈。

在潘姐的安排下,小丽在2015年到2016年期间,一共做了4次受精卵移植手术,每次做手术前,潘姐会带她去一家私立医院体检,体检合格后,再前往一处隐秘地方,由私人医生进行受精卵移植手术。不过,小丽前3次受精卵移植手术都失败,直到去年9月,小丽才成功怀孕,雇主是一对佛山夫妻,妻子姓何。之后,潘姐的助手会定期带小丽去产检,每月还给她3200元现金,并支付了5万元佣金,剩余的款项将在她产后再付清。

小丽为赚钱辞去工作专心当代孕妈妈,却因产下早产婴儿而被中介及雇主嫌弃。 (南方都市报)

雇主嫌弃早产儿 反问“7个月大能要吗”

可是在3月24日凌晨5时许,小丽早产诞下一对7个月的双胞胎男婴,仅重1.3公斤,需要送进保温箱救治。小丽称,当时双胞胎需要急救,在找不到潘姐的情况下,自己只好垫付3万元急救费。

但是在得知小丽诞下的是早产婴后,中介潘姐和雇主都对她不管不顾,潘姐承诺的产后佣金也迟迟未打到账上,还将早产责任推到她身上,指小丽“没有完全完成代孕任务”,能否支付足额佣金,还要看小孩的身体情况及后续治疗费用。而雇主何小姐更反问小丽:“7个月大的孩子能要吗”。

另外据小丽透露,在入院产子时,为方便雇主何小姐日后为孩子办理出生证明,她的产妇信息都按照何小姐的信息填写,现在医生已发现她的信息和入院时填写的不一致,而且早产婴在保温箱治疗的后续费用高昂,预计要10万元,因此她没法顺利出院。她表示,现在“后悔死了!”只想拿回“我应得的钱”,出院后“再也不做代孕妈妈了”。

小丽入院时的填写的资料都是雇主何小姐的个人资料,令她无法自行办理出院手续。(南方都市报)

中介认违法 律师称治疗费应三方承担

花都区妇幼保健院(胡忠医院)覃安志副院长称:“小孩从谁肚子出来,就交给谁。”小丽是早产儿的孕母,早产儿治愈后会第一时间通知她来领回家。而代孕中介潘姐在回应时称,没有支付佣金是由于事发突然拿不出钱,但并不是不给。潘姐还表示,自己也清楚,这个产业涉嫌违法,并称“我们是做得不对,但都没有做伤天害理的事情”。《南方都市报》记者还致电雇主何小姐查询,不过对方回应称“没有这事,你打错了”。

广东卓信律师事务所律师文桃丽表示,中国目前是禁止代孕,代孕中双方协定的工资、佣金等也不受法律保护。不过,代孕过程中各方的合法权益应当受到法律保护,如小丽产下的双胞胎婴儿的治疗费用,需要代孕妈妈、中介和客户共同承担,因为是各方共同的违法行为导致了婴儿的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