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1878万 北京市委原副书记吕锡文判囚13年
20日,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中共北京市委原副书记吕锡文受贿案,对被告人吕锡文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对扣押在案的吕锡文受贿所得财物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1年至2015年,被告人吕锡文在担任中共北京市西城区委副书记,北京市西城区区长,中共北京市西城区委书记,中共北京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中共北京市委副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878.6602万元。
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吕锡文的行为构成受贿罪。鉴于吕锡文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缴全部赃款赃物,具有法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庭遂做出上述判决。宣判后,被告人吕锡文当庭表示不上诉。
为十八大后北京落马首虎
吕锡文是北京落马的第一虎,2015年11月11日被中纪委宣布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中共反腐纪录片《永远在路上》曾播出吕锡文讲述自己贪污渎职的心路历程,片中吕锡文称,自己都曾经作风朴素,一度任别人嘲笑她打扮“土(老套)”。可是随著仕途晋升,她开始介意别人评价,留心服饰、首饰、手袋等装扮造型,进而接受互相馈赠礼品。担任北京市委领导后,吕锡文位高权重,身边人都投其所好,陪她打网球,看中医养生,品尝名酒,形成权钱交错的利益圈子。
其中,在购房方面,吕锡文从相关企业低价购买了多套住房,第一次购买完之后,她又觉得可以为自己的家人再购买一套,第二套买完之后,她又觉得可以再要第三套,依然是低价,第三套之后又有第四套、第五套。
“生活上奢华这些东西,对人的作风、人的思想、人的价值观,真的有影响。你眼睛看的是上头,追求的东西是那种,跟老百姓太远了。”片末吕锡文忏悔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