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原副主席苏荣受贿1.16亿 一审判囚终身
撰文: 陈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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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受贿及滥用职权的全国政协原副主席苏荣今日(23日)一审宣判,苏荣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新华社报道,苏荣当庭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不会上诉。
据山东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案情指,苏荣在2002至2014年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职务调整等事项上谋取利益,令公共财产和国家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他本人或通过他人收受财物合计1.16亿元人民币,而且对共8027万多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法院认为,苏荣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应依法惩处,并数罪并罚。其中,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两项罪名各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同期执行。
法院称,鉴于苏荣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并未掌握的部分犯罪事实及认罪悔罪,所有赃款亦全数追缴,具有法定从轻处罚情节,故轻判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