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军官制度改革启动:将建立军衔主导的军官等级制度

撰文: 刘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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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拟将建立军衔主导的军官等级制度。(路透社)

《法制晚报》报道,今日(19日)上午,《关于军官制度改革期间暂时调整适用相关法律规定的决定(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其中提到,将建立军衔主导的军官等级制度。实行岗位编制军衔,优化军官队伍结构,理顺领导指挥关系,发挥军衔在能力建设中的主导作用。

此外,《草案》亦提出建立体现军事职业特点的待遇保障制度。合理确定军官待遇总体水平,实行军衔等级主导、待遇级别调节、多要素参与分配的待遇保障模式,增强军官职业的吸引力和荣誉感。

同时,建立提高人才使用效益的退役安置制度,并提出实行退役安置与服役贡献挂钩,保证军官服役越长、贡献越大、退役安置越好——使军官在最能发挥作用的职业“黄金期”稳定住,在发展潜力受限时引导及时退役。对军官的职位分类、考核、荣誉等制度进行系统调整完善。

传解放军将废除大校军衔

早前,加拿大华文军事评论杂志《汉和防务评论》披露,军衔改革的重要一环便是要废除大校军衔。目前中国军队从排长到军委副主席的职务等级设置为14级,而军衔等级设置是3等10级,分别为将官三级(上将、中将、少将),校官四级(大校、上校、中校、少校)和尉官三级(上尉、中尉、少尉)。其中,大校制度是相当独特的军衔,目前只有越南、朝鲜和中国设立这种制度。此制度最早是由朝鲜军队1955年于设立,后来中国和越南也跟随,采用了这种独特的军衔。

《汉和》报道指出,中国军队的师长、副师长和一些资历较浅的副军长是大校军衔,而在北约、俄军,师长是少将,所以在中国军队在与外国军队交流时,常会出现大校与少将对谈的情形,不符合两军交流时军衔对等的国际惯例。

因此有议案提出,大校制度不利于中国军队与外国军队交流,认为有需要取消大校制度,以准将取而代之,这样便可以与国际标准接轨。另外,有些改革建议案还提出,在取消大校制度之后,副师长、旅、团长的相应军衔应该定为上校。不过,截至目前为止,中国官方尚未证实有关取消大校军衔的消息。

据了解,在中共建国后曾在1955年和1988年两次实行军衔制度。在1965年的第三届全国人大常委第九次会议时,通过了取消解放军军衔制度的决定,因此在60年代至80年代的20多年时间中,解放军没有军衔制度,直至1988年才回复军衔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