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为防雾霾禁餐厅炒菜? 北京拟将“霾”列气象灾害专家批卸责
近年有关国内雾霾问题的新闻不绝于耳--国陆媒体北京青年报指,周三(14日)中午,有国内网友爆料称,在西安北郊的城市运动公园旁的凤城九路上,有部分餐厅被曝禁售炒菜。如照片所示,禁售炒菜是“为响应政府号召减少大气污染排放”,该消息曝光后随即引发网友关注,不少网友表示疑惑:此事是否属实?雾霾产生和餐厅炒菜有直接关系吗?周四(14日)晚间,陕西省西安市司法局官方微博“法治西安”转发与此事相关的微博并评价称“可笑”,该微博解释称,“是因为线路维修,凤城九路文景路至未央路段东侧仅部分餐馆暂停营业,与市政府远近无关”,并随微博晒出几张疑似餐厅门上张贴“线路检修中”、“维修电路暂停营业”的照片。
周四(15日),当地相关部门又称,“西安市凤城九路海荣名城小区南门外的餐饮单位共有12家,分布于该小区商住裙楼1至3层,分别存在无环评手续、无餐饮许可证、无独立烟道等问题”。
近年国内雾霾问题严重,如何解决?据中国官媒《法制日报》消息,北京人大常委会12月初发布《北京市气象灾害防治条例(草案修改二稿)》(以下简称《草案》),其中第二款将“霾”列为气象灾害--这种被认为卸责的举动引来广大批评。有专家认为,人类活动中排放大量污染物是造成“霾”的主因,而“霾”的本质为污染,与自然灾害十分不同,把“霾”列为气象灾害,不仅与上位法规定的气象灾害范畴不一致,还令污染产生者可以不用负责,造成法律适用的混乱。
据国陆媒体报道,全国人大代表、资深环境法专家、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驻会副主任吕忠梅表示,将“霾”列为气象灾害十分荒唐,质疑其他大气污染如酸雨、光化学烟雾等是否都可定义为气象灾害;她同时指出,将“霾”列入气象灾害意味立法者未将环境保护或者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优先选择,同时代表个人不具呼吸清洁空气的权利,政府也没有“治霾”责任,任何人也可排放污染物而毋须承担法律责任,完全背离绿色发展理念。
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环境法专家孙佑海表示,将“霾”列入气象灾害,会影响对气象灾害的性质定位,混淆雾霾污染的治理主体,对解决雾霾问题不利。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刘洪岩亦指,“霾”一旦列为气象灾害,就会排除人为污染情况,而成为不可抗力免责事由,需要慎重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