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台大陆旅行团火烧车案达成和解 每名死难者获赔约160万港元

撰文: 香港01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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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园“火烧车”命案鉴定报告出炉,当局称司机死前烂醉如泥,故意泼洒汽油纵火。(中央社)

据《中时电子报》报道,就今年7月辽宁大陆旅行团火烧车事故,台湾交通部昨日(11月16日)交代罹难者保险理赔情况,表示遇难者家属如已上交理赔应备文件,目前应该已收到保险赔偿汇款。

事故中共有24名大陆游客死亡,为8男16女,包括3名孩童,其中23名死者的家属已达成和解。据悉,每位罹难者可获共计664万元新台币(折合约161.6万港元)赔款,分别为“强制汽车责任保险”、“客运业乘客责任保险”、“客运业旅客运送责任保险”及“旅行业责任保险”。

余下一名死难者的家属未答应和解条件,目前先由保险公司以“强制汽车责任保险”名义,先行拔款支付200万元新台币(48.7万港元)赔偿。

据《联合报》今年9月报道,台湾检察机关已公布火灾鉴定报告,已排除车内电线短路失火,确认旅游巴司机苏明成故意灌醉自己,再于车内泼洒汽油纵火,与全车游客同归于尽。当局或会将苏明成列为杀人罪被告,但因嫌犯已身亡,最终大概会以不起诉结案。

据台湾《苹果日报》调查,肇事司机苏明成于2013年曾卷入一宗风化案,涉嫌企图性侵女导游。当地法院一审罪成,判入狱5年,苏明成不服判刑过重而上诉;今年6月24日,法院驳回苏明成上诉,维持原判,另加民事赔偿90万元新台币(约21.9万元港币)。苏明成未有即时入狱,反而于7月12日接获工作邀请,正是担任出事旅行团的大巴司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