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准司法院长指两岸是“特殊国与国关系” 陆学者批“法理台独”
台湾司法院大法官兼院长被提名人许宗力今天(13日)上午赴立法院接受全院委员会审查,国民党立委王育敏追问许宗力的国家认同,以及对“中华民国宪法”的诠释,许宗力直言,“我的主张就是特殊国与国关系,类似过去西德与东德的关系”。
王育敏翻出许宗力过去的著作,其中指出,“台湾是一个与中国大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别的主权独立的国家,他的名字叫做中华民国”、“中华民国之相对于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内的世界各国独立的事实,不仅是事实上的独立,而且是法律上的独立”,问许宗力的两岸定位主张是否与李登辉的“两国论”相似。
许宗力:从没用过“两国论”三个字
对此,许宗力回应,他的主张就是“特殊国与国关系”,从没用过“两国论”三个字,只是说两岸之间很类似过去西德与东德间的关系。
王育敏再问,许宗力的“特殊国与国关系”与前总统马英九的“一中各表”有何不同?许宗力先是说“不是很清楚,可能马英九的一中就是中华民国,主权含及中国大陆与外蒙古”,但他的“特殊国与国关系”认为中华民国主权就是不包括中国大陆。
如何解释“台湾地区”、“大陆地区”?许宗力:只是政治宣示
许宗力还说,他对宪法的诠释就是2300万人在1991年选出自己的国会与总统,“我们并不代表中国大陆,所以我认为主权根本不及于对岸。”王育敏又问,宪法的“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该怎么解释?许宗力表示,这在宪法只是一个政治宣示,但不是一个有法律效果的地方政府层级单位,“如果有的话我们是不是要选区长?”。
大陆学者:公然主张“法理台独”
上海台研所副所长倪永杰表示,许宗力此番言论是变相坚持“两国论”论调,本质上公然主张“法理台独”。许宗力所提出的“特殊国与国关系”违背了“中华民国宪法”和“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的内容,切割大陆的做法也是对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公然挑衅,更是完全违背了蔡英文5.20上任后对两岸关系的承诺。
许宗力是陈水扁时期台湾司法院院长,被认为亲绿色彩浓厚。此次,蔡英文再度提名许宗力为司法院院长并兼任大法官引发社会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