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计划受贿7709万一审判无期 称服从判决不上诉
据新华社报道,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今天(7月4日)依法对全国政协原副主席、中共中央统战部原部长令计划受贿、非法获取国家秘密、滥用职权案进行了一审宣判,认定令计划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令计划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鉴于令计划案的犯罪事实、证据涉及国家秘密,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6月7日依法对该案进行了不公开开庭审理。法院经审理认为,令计划受贿数额特别巨大;非法获取大量国家秘密,犯罪情节严重;滥用职权,造成特别恶劣的社会影响,犯罪情节特别严重。不过,鉴于其案发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罪行,有认罪悔罪表现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根据令计划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法庭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妻谷丽萍和子令谷参与受贿
关于受贿罪,公诉机关证实令计划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承诺为广厦集团创始人、董事局原荣誉主席楼忠福及其子谋取利益,单独或与妻子谷丽萍共同索取、收受楼忠福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465万余元;为四川维德通信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崔晓玉谋取利益,明知并认可谷丽萍收受崔晓玉给予的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1438万元;为内蒙古原常务副主席潘逸阳谋取利益,单独收受、明知并认可谷丽萍收受潘逸阳给予的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761万余元;为方正集团董事长魏新所在单位谋取利益,对其子令谷向魏新等人索取财物事后知情未予退还,收受、索取魏新等人给予的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643万余元;为四川省委原副书记李春城谋取利益,明知并认可谷丽萍收受李春城给予的欧元折合人民币89万余元;为云南原省委书记白恩培谋取利益,收受白恩培给予的财物价值人民币60万元;以及为中央办公厅秘书局原局长霍克等人职务晋升等提供帮助,单独或与谷丽萍共同收受霍克等人给予的财物。以上受贿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708.5383万元。
关于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公诉机关证实令计划在担任中央统战部部长、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副主席期间,通过霍克等人,非法获取大量国家秘密材料,严重破坏了国家保密制度。
关于滥用职权罪,公诉机关证实令计划为特定关系人陈×、张××及其亲属在调动工作、购买房屋、晋升职务、迁移户口等事项上提供帮助,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并造成特别恶劣的社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