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计划被起诉 涉“受贿、非法获取国家秘密、滥用职权”

撰文: 郑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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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计划涉嫌“受贿、非法获取国家秘密、滥用职权”,遭天津检察院起诉。(视觉中国)

全国政协前副主席、前中共中央统战部部长令计划涉贪的案件,终于有新进展。据新华社最新消息,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已完成侦查令计划一案,确认其“受贿、非法获取国家秘密、滥用职权”刑事罪行,现已移送天津检察院审查起诉,于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据检察机关起诉书指出,令计划在任职中共中央办公厅主任等职务期间,利用职权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索取收受他人巨额财物,以及非法获取国家机密,“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依法控以相关罪名。

对于高官贪腐案件,中共一般实行异地受审,令计划案也不例外,最高人民检察院引用“依法指定管辖”条文,指定令计划于天津受审。

为甚么是天津呢?可以是关乎两个考量,一为公正,例如是省内高官,如果当地审理,结果或者会为私交恩怨和利害关系所左右,无助达致公正;二为就近转移以节省司法资源,如“广东首虎”万庆良便移送广西受审。

按令计划一案,案情大多为其于北京担任中央大员期间,移交相邻天津亦不足为奇;此外,令计划一案又与前政治局常委周永康有关,而周永康麾下“石油系”和“政法系”相关案件多选天津为审理场所,相信当地检察及司法机关累积相当经验和证据,有助审理令计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