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规范农村婚丧宴请:最多请200人每桌最多12道菜 荤菜不过半
撰文: 朱加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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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纪委、监察委近日下发通知,对农村举办婚丧喜庆作出详细规定,要求婚事双方宴请总人数控制在200人以内,宴请每桌菜品不超过12道,其中荤菜不超过总数的一半。
除红白二事外,其余事由如庆生祝寿、就业退休等均不可邀请亲属以外的人员参加。
据官媒云南网报道,云南农村近年请客之风越演越烈,人情债成了大负担。云南省纪委、监察委近日下发《关于规范农村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通知》,明确除为本人及子女操办婚事,为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操办丧事外,其余事由不可请客。以庆生祝寿、升学入伍、就业退休、建房乔迁等事由操办的家宴,不邀请亲属以外的人员参加并收受其财物。
宴请人数不得超过200人 每桌费用上限200元
《通知》提倡婚事新办、力戒奢靡,丧事简办、厚养薄葬。要求缩小宴请规模,婚事双方宴请总人数控制在200人(20桌)以内,丧事宴请规模也要规范控制。同一事由所有操办人员各自宴请和分次办理的总人数不超过上述宴请总人数,提倡婚事丧事宴请只办理一次。宴请每桌菜品不超过12道,其中荤菜不超过总数的一半,每桌费用控制在200元(人民币)以内;烟酒支出不超过每桌支出的30%,提倡使用本地符合安全质量饮用标准的自产酒。
举办婚事要提前10天向官方申报
《通知》表示,“为规范申报备案和公示约束,操办婚事要提前10天进行申报,丧事可在事后10天内补报,经批准后方可办理。申报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云南省纪委、监察委有关负责人介绍,乡镇纪委要加强对村党组织、村委会规范婚丧喜庆事宜的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对典型问题通报曝光。
《通知》还要求村委会依托村组现有活动场所,为辖区内婚丧喜庆事宜提供操办地点。有条件的可以委托红白理事会统一操办,实现同一村组所有请客事宜统一地点、规范管理。